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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自9月14日起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

9月13日,福建省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根据通知,福州市将从2023年9月14日起,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

通知显示,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要求,现就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一、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贷款政策。

二、家庭住房情况由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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