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女子卖淫10年,为丈夫买车买房,春节前一次接客后离奇失踪
(资料图)
虽然我国一直明令禁止从事黄赌毒行业,但是仍然有人选择知法犯法,铤而走险进行卖淫活动。曾经就有一女子从事卖淫行业长达10年,也正是用卖淫取得的钱财,为自己的丈夫买了房子和车子。
但就在春节前的一次接客活动,女子却消失的无影无踪,后来竟然是被人残忍杀害,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今天咱们就来聊一聊其中的故事。
为了获取钱财,一女子竟然选择卖淫四川有一个女子名为张晓红,结婚后竟然选择从事卖淫活动,追根究底只为了获取钱财。张某和她的丈夫结婚后生活十分拮据,连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也得不到。
这样的日子张某在最开始愿意忍受下去,但当有了孩子之后,发现必须得想办法挣钱。为了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她需要充足的金钱支撑。
按理来说,张某的丈夫作为一个男人,同时也身为家里的顶梁柱应该努力赚钱养家。但他却十分的懒惰,宁愿每天躺在家里玩,也不愿意外出工作。
丈夫如此不求上进,张某无奈只能选择自己外出打工,刚开始在一家饭店工作,后来又进入工厂。
这两份工作不仅十分辛苦,而且挣得的钱财也非常少,就在这时一个改变张某命运的女人出现了。
改变张晓红命运的人就是李华,按照过去的说法来讲,李华可以称得上是老老鸨。张某虽然出身贫困,但长相十分清秀,再加上她急需钱财,李华利用这一点拉张某一起从事卖淫行业。
最初张某当然是选择了拒绝,在她看来自己已经结婚,而且卖淫不仅犯法还是一件十分丢人的事情。张某深知若是卖淫的事被人知道了,无颜面对家人,更对不起丈夫和儿子。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张某急需钱财,随着时间的推移原来坚定的想法渐渐动摇。后来在李华的再三劝说下,就这样踏上了卖淫这条不归路,而在这条路上一走就是10年。
女子卖淫十年,为丈夫家买房买车张晓红进行卖淫工作,肯定无法对丈夫诉说,她选择撒谎对丈夫表示自己找了个美发店的工作。妻子长时间在外工作无法回归家庭,挣得的钱财却让家里的生活条件变得越来越好。
张某的丈夫对此不仅并没有心生疑惑,反而因为每月收到妻子打来的钱,而感到欣喜。常言说的好:“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妻子每个月汇来的钱财越来越多,丈夫开始起了疑惑。
在张某的丈夫看来,妻子所从事的美容美发工作,根本挣不到如此多的钱财。更令他心生怀疑的是,与妻子通话的时间越来越少,妻子的态度也与之前截然不同。
为了了解妻子的真正工作,张某的丈夫开始对妻子进行追问。在他的再三追问下,张晓红终于吐露了实情,告诉丈夫自己是从事了卖淫活动。
得到了妻子的回答,丈夫是怒火中烧,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戴了无数顶绿帽子。
丈夫当即表示让妻子立刻停止这种卖淫活动,但张某却不愿意,因为她从中赚到了大量的钱财,短短几年时间又买房又买车。
对于丈夫的要求,张晓红认为他根本不关心自己,自己为这个家付出了太多,丈夫却只会一昧的责怪,二人大吵了一架。
也就是在这场吵架后,两人再也没有联系过,张某也不再往家中寄钱。
春节前的一次接客后,竟然消失得无影无踪妻子断绝联系和不在往家里寄钱,丈夫最初以为是妻子要挟的方式,并没有感到奇怪。随着时间的推移,丈夫怎么都联系不到妻子,他开始感到担忧起来最终选择报警。
警察在接到报案,迅速成立相关小组来展开调查,但由于张某所从事的活动比较特殊,调查进行的十分艰难。
经过警察的再三排查,了解到张晓红在十几天前就从老鸨那里离开了,再也没有去那个工作地点。
调查到这里陷入了僵局,警察决定从张某的手机通话记录进行排查,经过一番调查发现张某曾与一位罗姓男子见过面。
可当把罗姓男子叫过来问话时,却被告知双方的确见过面,但时间却很短,张某当时表示要立刻回去上班。
除此之外,罗姓男子还告诉警察了一个重要线索,那就是两人相处的那段时间内,张某曾经接过两个电话。
罗姓男子的一番话让警察们意识到,与张某通电话的那个人很有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警方经过排查找到马某,不过却发现马某那段时间正在外面工作,并没有充足的犯案时间。
至于另外一个与张某通话的人,由于没有实名一时很难找到。警察随后又从张某的银行流水着手,看看是否能够将犯罪嫌疑人捉到,结果有了一个意外的发现。
通过张某的银行流水,警察发现她的钱财竟被张某的丈夫给拿走了,警察不禁开始猜测,难道犯罪嫌疑人是张某的丈夫?之所以张某的丈夫选择报警,不过是贼喊捉贼罢了?
这一番结论又很快被推翻,因为张某的丈夫取出钱财,是将钱借给别人,而且在妻子失踪的那段时间内,张某的丈夫也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警察再次将视线投到那个没有找到的通话人身上,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番努力警察得知该男子名为李双。根据相关人员提供的线索,警察找到了其居住的地方,但却发现早已是人去楼空。
警察对李双租住的地方进行勘察时,却发现有血迹,经检测的确为受害人张晓红的。警方立刻展开追踪,实施对李双的逮捕,最后将其抓捕归案。
经过审查得知,李双是一个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也有一万多,但在网上看到绑架勒索卖淫女获得钱财更多,他的内心便开始动摇了,此后频频出入各种淫秽场所。
偶然的机会他了解到张晓红的生意很好,于是便与同伙设计将其绑架,但去银行取钱却发现只有一百多元,一问之下才得知被其丈夫全部取走了。
愤恨之余李双和另外一个犯罪分子,共同将张某残忍杀害,第二天丢入河中伪造成失足女自杀的场景。警方根据李双提供的线索,在河流中找到了张晓红的尸体,至此案件才告破。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杀人分子伪装的再好,最终还是被逮捕归案,迎接李双与其同伙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法律分析:卖淫与杀人在我国法律中,卖淫与嫖娼都是不违反刑事法律的,即不存在卖淫罪和嫖娼罪。
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卖淫、嫖娼的会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被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并处以一定的罚款。
也就是说,卖淫与嫖娼仅仅只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多数情况下卖淫与嫖娼主要是由受道德与伦理的谴责,张晓红的担心并不是多余的,这与我国的传统文化观念有关。
组织张晓红卖淫的李华就不同的,组织他人卖淫属于组织卖淫罪,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是按照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若是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说完了张晓红,咱们再来看看李双的罪与过,他的行为属于抢劫杀人还是故意杀人呢?李双听说张晓红生意比较好,内心便起了抢劫的心思,后来却发现张晓红的银行卡里只有100块。
其实抢劫案到这里已经结束了,甚至于其同伙还要放了张晓红,但李双却不同意,他的内心已经起了杀心。
基于此可以判定,李双杀人的动机是在抢劫罪之外的,也就是说并非抢劫致人死亡,而是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李双的情况属于一般情况,应当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过,其故意杀人罪却比较恶劣,抢劫不成的情况下便动了杀心,属于卑劣动机杀人,依照刑法应该从重处罚,即处死刑、无期徒刑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李双应当被判处死刑。
李双的同伙并不是主犯,所以他的行为可从轻处罚,死缓和无期徒刑都可以,毕竟在杀人的那一瞬间还存在一丝良知。对于此事,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嗯?
参考文献:《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