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的宁韶高速公路已经通车7个月了,但是桥下仍有一户二层小楼,小楼顶部距离桥顶仅一米多的距离。小楼内还住着人,据悉,因对拆迁协议、拆迁款和安置地等问题有异议,小楼内的业主杨女士一家拒绝搬迁。究其原因,王女士认为,她家300多平米的房子,拆迁补偿款竟只有85万。而相隔几百米远的另一个村子同样面积的房屋,按照货币补贴安置,补偿款却是她家的三倍。
据王女士介绍,2020年,王女士一家被留地安置,相关单位口头承诺两年后有安置地给王女士一家建房,已经三年过去了,地还是没有给到王女士一家,并且王女士一家欲新建房屋还要按照相关标准来建,外墙及房屋层数都有要求,如此算来,85万的拆迁补偿款根本不够新建房屋,王女士一家想要新建房屋可能需要自己额外加钱。但是据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回应,拆迁工作都是依法依规进行的,那么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呢?
从报道的内容来看,问题根源可能在拆迁以后王女士的生活水平会下降,拆迁补偿连新建房屋都不够。在拆迁领域有个大原则:不能让咱们老百姓越拆越穷,不得降低咱们老百姓的生活水平。而且,拆迁要公平公开透明,不得区别对待。然而,现实生活中,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的做法似乎和国家的规定是完全相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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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给的补偿并不合适怎么办?
那么,如果遇到了拆迁问题,发现给的补偿并不合适怎么办呢?是只坚持要求合理补偿吗?很多时候,如果仅仅只是坚持要求合理补偿,恐怕会适得其反。在拆迁过程中,有很多的关键节点,而这些关键节点如果不好好把握,被拆迁户的一些核心权利就会到期消失,便会变得十分被动。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上周有个北京的企业咨询拆迁问题,这个企业的土地是国有土地,应当按照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走。在这类案件中,有三个至关重要的时点:
1、征收决定的做出;
2、评估报告的出具;
3、征收补偿决定的作出。
在这三个时点中,懂行的都知道,在每个时点咱们老百姓都有权利提出异议,而如果不能及时行使权利,就会越来越被动。找到我们的时候,这个企业的征收补偿决定已经作出了,而且已经超过了6个月。这也就意味着征收部门随时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律师再介入也没有太大意义了。
这个企业很明显就犯了很多被拆迁户容易犯的错误,征收决定下来以后不及时提复议或诉讼,评估报告出来以后不及时申请复核,征收补偿决定下来以后不及时提复议或诉讼。如果自己对相关的拆迁补偿不认可,咱们被拆迁户其实是有很多权利的。而这些权利必须在特定的时间内去行使,如果不及时行使就会丧失这些权利。光靠说,光靠口头表达我不同意,是远远不够的!
那么遇到了拆迁该怎么办呢?
拆迁从某个角度来说,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首先要知己知彼。对自己的房屋、土地,周边的房屋价格等充分了解。同时对拆迁项目进行分类,看清楚是国有土地上的征收拆迁,还是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两者适用的法律规定和流程是有所不同的。确定属于哪一类后,对这个项目要做个全面的调查了解,看看究竟手续是否合法,采取的方式方法是否合法,给的补偿是否合法,选择评估公司的过程是否合法……
其次,针对拆迁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提起相关的违法查处或诉讼;针对违法的拆迁手续,要及时提起相关的复议或诉讼,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
再次,谈判。上面提到的手段都仅仅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是为了更好保护咱们自己的权利而采取的合法合规手段。通过这些手段,来获取更多的谈判筹码,进而推动问题的解决。
最后,协议达成。不论是通过哪种方式达成了拆迁补偿协议,务必注意签署协议的时候一定要详细看每一个字眼,一定要注意自己所签署的协议是否是双方真实的意思。在办案的过程中,我们遇到的骗迁、不履行拆迁协议的案子实在是太多了。与其事后打官司,不如事前多一些谨慎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