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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宜章县自然资源局以“宜章县玉溪河黑臭水体整治一期(麦子桥至G107西绕城线寿福桥段)临时施工便道及堆场临时用地”违规批准了项目配套道路用地,批准面积 101亩(耕地35.13亩)。2021年11月,宜章鑫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依据临时用地批复,违规使用宜章县玉溪镇罗家山村集体土地101亩(耕地35.13亩)建设沿河道路(宜章县玉溪河黑臭水体整治一期项目配套道路)。
目前,经立案查处后,宜章县自然资源局已撤销违法违规审批的临时用地审批单;对62.76亩河堤、道路等永久性建筑(构)物用地完善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对38.24亩施工板房、堆场、绿化等用地拆除复耕复绿。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该案件相关线索移送郴州市纪委,涉及的刑事犯罪线索移送司法机关。郴州市、宜章县纪委监委对7名相关责任人(县处级3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人。四、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政府主导推动湘西保靖府库红石海旅游有限公司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府库红石海景区问题湘西保靖府库红石海旅游有限公司自2019年11月起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迁陵镇府库村集体土地384.63亩(耕地109.49亩),建设湘西保靖府库红石海景区红石观赏区。目前,经立案查处后,原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已废止,该项目已恢复耕地64.88亩(永久基本农田5.11亩),完善建设用地手续89.28亩(耕地44.61亩)。湘西州、保靖县纪委监委对19名相关责任人(县处级5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1人、诫勉谈话8人;同时,湘西州组织部门对其中1名相关责任人(县处级)进行组织处理。保靖县自然资源局会同保靖县林业局,将该案件涉及刑事犯罪线索移送保靖县公安局。五、益阳市沅江市社会投资旱地改造水田项目新增水田数量不实问题该项目2016年9月由沅江市旱改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立项,2016年9月至2017年10月沅江泰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湖南大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有47个新增耕地地块在项目验收前后均为果园,种植果树、油茶,实际未开发成水田,却按水田验收,涉及面积425.18亩。目前,该项目已核减81.14亩新增水田指标,对344.04亩土地重新开发整理并落实耕种。对涉及犯罪行为的3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沅江市纪委监委对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人、诫勉谈话4人。